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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年商品房销售额高达6.69万亿,刷新历史记录成为新的记录!

    信息发布者:长颈鹿
    2018-07-20 16:22:59   转载

      7 月 16 日,国家统计局发布 2018 年 1-6 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销售情况。上半年,商品房销售面积高达 7.7 亿平米,销售额高达 6.69 万亿,均刷新了历史同期记录。

      1、上半年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均刷新历史同期记录

      7 月 16 日,国家统计局发布 2018 年 1-6 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销售情况。今年前 6 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 55531 亿元,同比名义增长 9.7%。其中,住宅投资 38990 亿元,增长 13.6%。

      支撑投资数据继续高位运行的主要关键是房屋新开工面积 95817 万平方米,增长 11.8%。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 70611 万平方米,增长 15.0%。此外,1-6 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 11085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7.2%。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毛盛勇指出,今年上半年,房地产投资增速增长 9.7%。下半年看两个先行指标,一个是房屋新开工面积,上半年是在加快,第二个是土地购置面积和土地购置费增长加快,从这个情况来看,下半年房地产投资也有望保持一个比较快的增长。


      统计局数据显示,1-6 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 77143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3.3%。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 3.2%。商品房销售额 66945 亿元,增长 13.2%。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 14.8%。从累计数据来看,上半年商品房销售面积高达 7.7 亿平米,销售额高达 6.69 万亿,均刷新了历史同期记录。

      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5 年 6 月,房地产市场出现销售面积同比上涨 3.9%,代表了本轮楼市爆发的起点。截止 2018 年 6 月,本轮房地产市场上涨周期已经长达 37 个月,刷新了中国房地产历史上涨周期最长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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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赌神》丨在赌桌上,谁都觉得自己是赢家  数据 | Data


      还在涨!

      1、6 月 63 城新房价格上涨

      海口、济南、丹东、三亚涨幅超 3%

      7 月 17 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 2018 年 6 月份 70 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新建商品住房环比上涨的城市为 63 个,数量上创下了 1 年多以来新高。

      70 个大中城市中,海口、济南、丹东、三亚 4 个城市房价环比单月上涨超过 3%,西宁、青岛、福州、牡丹江、长沙、南宁单月房价环比上涨超过 2%,另外房价涨幅超过 1% 的城市达到了 27 个城市。只有平顶山、蚌埠、南京、无锡 4 个城市有轻微下调,厦门、北京、上海持平。二手房市场同样只有上海、厦门、福州三个城市下调,南京持平,66 个城市上涨。

      涨幅最大的 4 个城市中,海口 6 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 3.9%,同比上涨 13.1%;济南房价环比上涨 3.6%,同比上涨 3.9%;丹东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 3.3%,同比上涨 15%;三亚则显示价格环比上涨 3.2%,同比上涨 12.6%。据澎湃新闻统计,海口新建商品住房环比涨幅已连续 4 个月排名前三。

      从数据上看,一线城市扭转了下跌态势,销售价格总体稳定;二线城市有所回暖,涨幅有所扩大;三线城市依然保持上涨势头。

      统计局则表示,一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总体稳定,二线城市有所上涨,三线城市上涨势头得到抑制。6 月份,各地继续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2、全国超 60 城发布人才政策


      落户、购房与租房补贴争相推出

      据证券日报报道,根据 58 安居客房产研究院的不完全统计数据,截至 2018 年 6 月份,全国已有超 70 城已出台限售调控政策,从一、二线城市逐步向三、四线城市深入。与此同时,全国也有超 60 城发布人才政策,人才落户、购房与租房补贴争相推出,在吸引人才的同时推动住房供应完善。

      58 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指出,调控收紧与精准化调控依然是政策主基调,在海南省、丹东等楼市因城施政,给过热城市市场降温,在大连、阜阳等城市的不同区域实施差别化调控,通过限制企业购房等精细化调控政策升级,全面保证刚需优先、保持楼市稳定发展。而随着‘抢人大战’持续升级,人才不断涌入,想要留住人才,这对城市的就业安置、住房供应、交通与商业配套完善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楼市 | RealEstateMarket

      1、北京首套房贷款利率最高上浮 30%

      少数银行网点停贷

      一年多以来,北京房贷利率上调的消息几乎每个月都会传出。近日,《证券日报》记者走访调查了北京地区包括工商银行(5.470, 0.30,5.80%)、交通银行(5.640, 0.15, 2.73%)、农业银行(3.540, 0.17,5.04%)、汇丰银行、中信银行(6.070, 0.22, 3.76%)、招商银行(27.380,1.76, 6.87%)、北京银行(5.800, 0.15, 2.65%)、南京银行(7.980, 0.40,5.28%)、光大银行(3.730, 0.13, 3.61%)、民生银行(5.940, 0.18,3.13%)、浦发银行(9.870, 0.31, 3.24%)、华夏银行(7.460, 0.24,3.32%)、兴业银行(14.650, 0.48, 3.39%)在内的 13 家银行的多个网点。其中,6 家银行的个贷经理表示,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上浮 10%;1家银行表示上浮 10%-20%;2 家银行表示最低上浮 15%;1 家银行表示最低上浮 20%;1 家银行表示上浮 20%-30%;2 家银行表示近期网点业务调整,不再办理个人按揭贷款业务。

      同时,进入下半年,多家银行对于贷款人资料的审核趋于严格,另有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开始附加条件,例如,要求贷款人办理信用卡或存款等。

      

      2、杭州规定自持商品房出租单次收租金不得超过 1 年,全国最短


      7 月 17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的通知》,明确自持商品房屋租赁价格一经确定,1年内不得上调;自持商品房屋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 10 年,单次收取租金的期限不得超过 1 年。

      企业不得以租代售、变相销售自持商品房屋使用权,除押金、租金、物业服务费及使用房屋所产生的水、电、气等合理费用外,企业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承租人其他费用。

      目前,北京、青岛对自持租赁住房规定单次租期不得超过 10 年,上海则规定单次租约原则不超过 3 年,均未对单次收取租金的期限加以限制。

      3、期房成过去式

      广东江门 10 月起商品房全部竣工后才能卖

      7 月 16 日,广东省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现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2018 年 10 月开始江门所销售的商品房必须是竣工验收合格的现房或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车位(库)。

      这意味着,江门市售卖期房将会成为过去式。该意见稿自 10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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